“去酒吧干什么?”

路上,罗旭看着窗外极速后退的高楼大厦问道。

李可儿笑道:“你这人可真傻,去酒吧当然是喝酒啦,还能干什么。”

罗旭笑道:“我以为你还是要去偷手机呢。”

李可儿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真把我当成小偷啦?我跟你说,我也就是偷过那一次,还被你给发现了,真是倒霉,这也说明我不太适合做小偷,所以自那以后我就金盆洗手了,再也没有偷过东西。”

罗旭道:“我也就是说出来开开玩笑,你还当真了。”

李可儿是很注重自己在罗旭心目中的形象的,要是旁人这么说她,她连一个字都不会辩解。

很快就来到了位于工体的酒吧一条街,到了这里,李可儿开的这辆兰博基尼就显得不怎么显眼了,因为这里遍地都是豪车。在京城这个地方,有钱人实在是太多了。一根棍子扔出去砸到的可能就是个厅级干部,一块板砖抛出去,砸到的可能就是个亿万富豪。

京城这个地方典型的就是人多,当官的人非常多,有钱的人也非常多,当然,生活凄惨的人同样非常多。

工体这里的酒吧一条街,道路两旁停的尽是豪车,法拉利、保时捷、宾利,甚至是一些比较罕见的跑车品牌。

李可儿好不容易才找到停车位将车子停了下来,下车后抱怨了一句:“现在开车出门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找个车位烧掉半箱油。”

罗旭道:“谁让你非得往这里挤,晚上的工体人挤人。”

李可儿道:“人挤人才好啊,热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语罢,李可儿对罗旭勾勾手指,催促道:“快点快点。”

二人进了酒吧,李可儿是这里的常客,酒吧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认识她。她来此之前已经给酒吧的经理打了电话预定了卡座,要不然他们这个时候才来,肯定是没有座位了。

刚坐下来,侍者就将李可儿寄存在这里的好酒给送了过来。

“今天晚上你有福了,这瓶酒是欧洲的一个贵族送给我家老爷子的,据说这一瓶酒能够在京城三环内换一套一百平的房子。”

罗旭道:“那这酒你喝得下去吗?一瓶酒一千万,你也真够奢侈的。”

李可儿笑道:“这你就错了,不论这瓶酒值多少钱,它终归只是一瓶酒,一瓶酒它的价值就是被人喝,如果不被人喝掉,就实现不了它的价值,那么它和一瓶废水有什么区别呢?”

罗旭道:“一瓶废水可卖不到一千万的天价。”

李可儿叹了口气,摇头道:“你这人就是太俗了,果然是个商人,一身的铜臭味。”

罗旭笑道:“这我不否认,喝一千万一瓶的酒,我还真是下不了嘴。”

李可儿道:“今晚你必须下口,否则我今晚就把这瓶酒给倒了。”

“你……”

罗旭无话可说了,将面前的杯子往李可儿面前一推,道:“给爷来一杯。”

“这就对了嘛。”李可儿笑了,立马给罗旭倒了一杯。

罗旭端起酒杯,稍稍地抿了一小口,心想刚才喝下去的一小口就够在二三线城市买一套房子的了,心里不免有些不是滋味。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喝的一瓶酒,穷人努力十辈子赚的钱也未必能买回这一瓶酒。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佛家说众生平等,人不分贵贱,这话或许只存在于菩萨的心中吧。真正的社会并非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的角色,有的人生下来就注定了富贵一生,有的人生下来就注定穷苦一生。这能说老天爷是公平的吗?

“滋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