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听了纳百川的分析之后,心里好受多了,她的确是为原主亲生父母的惨死伤心,以及林永芳包庇了陶成安那么多年而愤恨难过,但是纳百川的话不无道理,死者已矣,活着的必须得好好的活下去才对得起死者的付出,至于林永芳,当时那么深爱着陶成安,因为私心而没有举报他,也情有可缘……人无完人,不是谁都有大义灭亲的勇气,应该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大义灭亲。

在家里关了几天认真思考过的朵朵重新打开家门出现在林永芳他们面前时,虽然神色仍然哀伤,可是却能够勉强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了。

林永芳在欣慰的同时,又感到泰山压顶一般的内疚,她知道她得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过完一生,但是错是自己犯的,怨不得谁。

朵朵的代理律师以陶成安是致朵朵亲生父母死亡的肇事者为由,拒付那一千块钱。

然而没有有利证据被法院驳回,虽然有林永芳出庭作证,却被陶成安恶意中伤是林永芳为了报复他而编的故事。

法院宣判朵朵败诉。

朵朵难过的把自己关在家里一整天,纳百川没有特意请假陪她,他知道她想一个人静静,那就让她一个人静静好了,不论多亲密的人有时候也要给她一些空间。

朵朵很悲愤,为什么恶人会没有恶报!可冷静下来,她知道自己这样怨天尤人是半点作用都没有的,现在她能做的,就是找到证据证明陶成安过失杀人,收养她只不过是出于内疚,而不是学雷锋做好事。

那时六月份已经过了几天,高考迫在眉睫,朵朵毅然将学业放在一边,在烈日下奔波,寻找当年是否有目击证人。

纳百川则一有空就到处帮她贴寻人启事,寻找她的亲人或亲戚以及对她父母死亡事件的知情者。

五天之后,一个自称是朵朵远房叔叔的中年男子找上门,告诉朵朵和纳百川,他的堂兄许青山在十二年前和妻子带着生病的独生女去同济医院看病后便一直失联,直到前一天他看到他们贴的寻人启事,才知道他堂兄夫妇早已遇难。

朵朵激动不已,想把这个线索告诉她的代理律师,让他以此逆转。

可纳百川却觉得光凭这一线索根本就不可能胜诉,因为朵朵远房叔叔的证词只能证明朵朵的亲生父母早已遇难,而不能证明他们的死是陶成安造成的。

朵朵简直要疯了。

好在几天之后,出现了一个真正的目击证人,当年陶成安刚一出车祸,就被正好路过的袁某看见,他从远处跑过来时,恰好陶成安从车子上下来,下了河堤去救人,于是袁某记下了车号,赶紧回去叫人。

当年长青大道很偏僻,到处都是菜农,要跑很远才能找到一两户人家,所以当袁某叫来人时,陶成安早已开着车子走了,而现场平静得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并且过了许久也没听见河里有人死亡的消息,袁某便以为车祸中掉入水里的人全都得救了,渐渐的他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看到寻人启事,他才得知当年那起车祸有人惨死。

虽然陶成安在法庭上一再否认他不是致朵朵父母死亡的凶手,可是袁某能够报出陶成安当年所开小货车的车牌,以及陶成安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那天的确是他借走了那辆小货车,铁证面前他抵赖也无效,最终法院判他学雷锋做好事救助朵朵不成立,朵朵不用支付他一千块钱。